秦皇岛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上半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42人公告
为满足秦皇岛市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秦皇岛市消防救援支队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法规政策,依据秦皇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岗位空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体公告如下: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或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人员。 在职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及相关规章制度,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工作期间集中住宿,实行“三班两运转”工作机制,24小时执勤模式。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男性,不限户籍; 2、热爱消防工作,志愿献身消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参加非法组织和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能适应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4、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5、体能达到《2025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9年5月31日至2007年5月31日。符合下列条件的,年龄可相应放宽: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含原单位辞退开除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1997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二)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录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招录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录对象的; 6、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以上各个环节因应聘者问题或自动放弃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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