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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5-08-20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公众监督渠道,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局决定在全范围内面向社会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包括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中的有关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信用良好;

(二)关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自愿对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义务监督;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3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时间和精力能保障正常履职需要;

(四)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三、选聘程序

(一)申报

报名采取市场主体自荐方式。请市场主体按照社会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自荐,并填写自荐表(见附件)。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所在市场主体公章)扫描件、报名人员的电子版照片,于2025年8月29日前报至邮箱ngyfxz@163.com。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

(二)审核批准

司法局对选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后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报批。

(三)任用

经批准后,由司法局颁发《南宫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司法局举报或提出意见建议;

(二)听取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司法局反馈;

(三)受司法局委托,就涉企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四)应邀参与重大、疑难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研讨,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评议考核等活动;

(五)根据司法局工作安排,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基础业务培训。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应当出示《南宫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

、选聘期限

南宫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任期为两年,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以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监督员资格,收回其证件。

六、特别声明

2023年10月至2025年10月期间选聘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自动解聘不再续聘。

电 话:0319-5058269

邮 箱:ngyfxz@163.com

附 件:

图片

南宫司法局

2025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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