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品行端正,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3.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关爱学生,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强;
5. 具有教学经验的中青年教师、送过两届及以上高三毕业班者优先录用;
6.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7.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市级以上荣誉获得者、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班主任可优先录用,学历和年龄限制亦可适当放宽。
1. 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关爱学生;
2. 本科以上学历。双一流院校、省属重点大学、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3. 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优先考虑,应届生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求一年内考取;
4.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
5. 党员或在大学期间获专业奖学金,或是优秀学生干部、学生社团骨干成员者优先录取。